我是末世所有人类里,挣扎到最后一个,才丧尸变的人。
为什么最后一个?
因为我很聪明,普通丧尸根本不是我的对手。
又为什么躲不过?
因为我最后相信的那个“人类”,是在我红着眼露出獠牙,隔着血雾,才看清真面目的,他这该死的……是尸王!
1而我,为了不那么痛苦,在他的贴身驯服下,化成了他手中冰冷利器。
还在极地上地幔层,查出了他一直没查到的秘密联卫军位置。
于是,他彻底解开了我脖子上戴了三年的项圈,说:“替我卧底,我保你在天塌地陷的废土世界,与我共生。”
我眼神暗了下,垂头。
我是狗,但我不吃饼。
命被吊着,尊严破碎,我没得选。
我安分乖顺地跪贴着他的腿,轻哼一声,算是应了,够着脖子去蹭他,来缓解身体没了特殊项圈的不适。
他的手落下,安抚着我的头,手指在我渐渐显露出的獠牙上划开口子。
血滴子入口,我很快眼睛发红,闻到肉味似的,一口咬掉他未撤走的手指头,然后连皮带骨嚼碎吞了,再猛喝他的血。
尸王的骨血,温甜大补。
我将离开他不知多久,他识趣得由着我吸。
最后,我嚼着骨头,一抹嘴巴,放开尸干一样的他,模样与人类时别无二致,反而还继承了丧尸的体格精神,很鲜活。
我感受跳动得规律有力的心跳,不得不感慨我如今,真是一具温暖的尸体。
尸干一样的他,皮肤褐紫,血管清晰狰狞,俯身凑近我,眼窝深邃,伸出长舌卷走我脸颊上他的血,舔了口獠牙,邪邪地命令道:“去吧,我的狗,我等你的好消息。”
我在和我的丧尸同伴,自导自演一出末世逃亡大戏时,顺利被联卫军里的地表侦查员发现了。
侦查员联系了一支比较近的队伍出动,解我出困。
而我在众多银黑制服中,一眼相中了那个领头的年轻香饽饽。
那人严肃、气正,看起来二十出头的样子,吃起来肯定很甜……在我还没吃到人的时候,我先吃到……呸,知道了他的名字。
田时,啧啧,真是个齁甜的好名字。
当天晚上,我就忍不住爬了分一个寝间的,小糖人的床。
要不是他的同伴刚好前几日牺牲尸变,这等好事,自然轮不到我。
他翻身的时候,正好撞到压了